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作品征集启事
时间:2023-03-17 19:13

为激励各级新闻媒体讲好税收故事,共同营造税收发展良好氛围,更好推动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新闻学会联合开展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即日起面向各级新闻媒体和全省税务系统征集优秀涉税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7日—3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各媒体刊播的、以报道和反映广东税收相关工作为内容的原创新闻作品。

三、作品类别

(一)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涉税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类新闻报道。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原则上文字报道每篇字数限制在1500字以内,广播、电视报道每条时长限制在4分钟内。

(二)通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原则上每篇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三)广播电视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上的深度报道、组合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涉税广播、电视、新媒体音视频新闻作品。

(四)融合报道类: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刊发平台,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体现全媒体传播要求,内容丰富、技术先进、形式新颖,具有新闻性、时效性的涉税融合报道作品,包括移动直播、创意互动、页面设计、短视频等。

(五)优秀组织奖:评选范围为全省税务系统,将综合报送数量、初评入围数量、终审获奖数量等进行评定。

四、奖项设置

本届“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共设一等奖作品4件,二等奖作品16件,三等奖作品30件。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具体奖项数量可根据参选作品数量及质量适当调整。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数量

本次评选对各参评单位报送总数进行了数额限定,每家单位每类项目报送不超过3个作品,请各参评单位按照限定的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组委会将按该单位报送作品目录的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二)征集方式

各参评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参评作品,向本单位获奖者发放获奖作品证书及其他疑问解答。联络员须在附件下载并填报《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参评单位联络员表》,重新命名为:XX(新闻单位或地级以上税务局)联络员(如羊城晚报联络员、广州税务联络员)。请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组委会(邮箱:gdsshxw@163.com)。

1.报送电子版:参评单位填写《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信息表》《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所有作品原稿电子版或音视频原文件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在投稿邮件上注明“报送单位+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投稿”。

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征集类别+报送单位+作品标题”,如:消息类+羊城晚报《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2.纸质版寄送备案:推荐作品目录、每个作品信息表各打印一份,均加盖公章,连同作品原件及其他纸质版材料一同邮寄或专送至组委会(原件包括文字作品和音、视频U盘或光盘)。信封上注明“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报送材料”。

(1)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须在填写信息表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报刊原样的PDF文件或扫描图片文件。

(2)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须在填写信息表时以附件形式提交页面完整截图。

(3)音视频类作品须在填写信息表时以附件形式提交文字脚本。

(4)音视频类、融合报道类作品需要报送作品链接二维码(必须提供长期有效的二维码)。

3.请各参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推荐作品目录、作品信息表、参评单位联络员表及相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组委会。

联系人:陈仪文,联系电话:020-87133742、18826055693,投稿邮箱:gdsshxw@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9号羊城创意产业园3-10A栋3楼,邮编:510655。

六、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原版刊播作品,不得为参加评奖重新修改、编排、制作。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二)申报作者姓名和排序须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作品,需附有全部作者、主创人员名单。

(三)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非商业性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组委会联系人:

伍美红 020-37990968

陈仪文 020-87133742

附件1: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参评单位联络员表

附件2: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附件3: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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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新闻学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参评单位联络员表

2023.03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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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邮 编

备 注










附件2:

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推荐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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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作者姓名

刊播登载单 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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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月 日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3:

2022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参评作品信息表

推荐单位


作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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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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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消息类、通讯类、广电类、融合报道类)


作品题目


作品刊发时间、媒体名称和超链接


作品简介


宣传效果


作品评价

及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文字类、图片类作品需提供word文档;

广电类、融合类作品需提供音、视频文件,附文字脚本;

3、参评作品需提供作品发表刊物、刊发时间、附采用作品准确链接地址。